XRP、TON在迪拜国际金融中心自由贸易区获得批准
在11月2日,迪拜金融服务局(DFSA)正式承认了两种新的代币——瑞波币(XRP)和泰达币(TON),把它们纳入了认可的代币名单。它们与比特币(BTC)、以太币(ETH)和莱特币(LTC)一样,成为迪拜国际金融中心(DIFC)内所认可的数字货币。
这种新状态将使得DIFC内的金融机构能够使用这些代币进行交易。在我国这个特定经济区里,有超过4000家公司。2020年,Ripple就在DIFC开设了其中东、北非总部。
据ripple公司声明,约有20%的客户位于该地区。瑞波公司首席执行官Brad Garlinghouse表示:
DFSA独自监管DIFC。它从2021年10月开始对加密货币实施监管,并在2022年11月加强了这些规定。到9月底,DIFC宣布了一项关于数字资产的法律草案。它还提议废除2005年的证券法及金融抵押监管条例,随后通过一个新修订的证券法,将抵押监管包括在内。
这项拟议中的数字资产法律“设定了数字资产的法律特性、其所有权性质、以及它如何被相关方控制、转让和处理。”
相关:迪拜VARA授予加密公司WadzPay“初始批准”
相关:迪拜VARA授予加密公司WadzPay“初始批准”新的证券法将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担保交易模式为基础,并作出相应调整。这些法律将在截至11月5日的咨询期内。
此外,阿布扎比全球市场(AGM)于11月1日通过了分布式账本技术(DLT)基础法规,使其在当天正式生效。
在迪拜本土,迪拜虚拟资产监管机构(DVARA)于2022年3月成立,并被授予监管整个酋长国及其自由贸易区(除DIFC外)的权力。同时,该地区还实施了一部虚拟资产法。
杂志:加密城市指南:迪拜
杂志:加密城市指南:迪拜